
近日,芮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陌南中队民警,在进行查处酒驾统一行动中,查获两起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1月11日晚上八点多,民警在陌南镇街道检查中,发现驾驶一辆面包车的司机浑身酒气。

芮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陌南中队民警 肖凡
因为晚上八点多以后村里的车非常少,迎面驶来一辆面包车。我们说检查一下,当时司机一下车,身上都是酒气。
就在民警检查过程中,又有一辆农用三轮车紧随其后。

芮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陌南中队民警 肖凡
因为太晚了,这么冷的天,像农民务农,晚上基本都没有什么活干,所以我们也随机的检查一遍。
检查中,民警发现这名司机也有明显饮酒的情况。随即将二人带回执法站。

芮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陌南中队民警
师傅,现在检测你酒精含量每一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46毫克,你已经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
民警在调查中得知,这两名司机就在一起的吃饭。

芮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陌南中队民警 肖凡
这个三轮车的司机和面包车司机都是朋友,说有一个朋友买了个新车,为了庆祝就在饭店吃了顿饭,喝了点酒。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2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款1000元。
(编辑:杨婷 责编:李英 值班主任:梁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