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山西省检察机关深入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深化落实党史学习教育的实践载体,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责任清单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以高质量检察履职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编辑 陈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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