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巡礼|省发展改革委: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浓厚氛围

2024年03月26日 10:15:33 | 来源:山西日报
|

图片

省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全面建设清廉山西的部署要求,把认真落实清廉山西2023年工作要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抓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周密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各项落实举措,有力有序推进清廉山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新成效,着力营造更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纵深推进权力运行制约体系建设

作为我省权力运行制约体系建设试点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积极主动作为,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纵深推进权力运行制约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开展权力摸底大排查,聚焦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关键环节,梳理工作流程和制度依据,梳理出55项廉政风险点,针对性制定115条风险防控措施,形成权责清单和管理事项清单,着力构建起“权责法定”“权责透明”“权责统一”的权力运行制约体系。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激活民间投资的决策部署,规范权力运行,促进民间投资项目健康发展,2023年3月,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项目推介“线上”“线下”双管齐下。“线上”通过中央和省级等媒体宣传推介,“线下”向山西百强民营企业、省级商协会定点推介,实行项目征集、推介、跟进、保障闭环管理。对于推介项目,持续跟进、强化保障、督帮一体促进项目落地和民营企业参与。
2023年全省累计四批次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共400个,计划总投资4953亿元,计划引入民间资本2516亿元。目前,已有一批民营企业成功参与推介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同时,做实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靠前服务打通要素堵点,保障民间投资项目顺畅实施。开展百项堵点疏解行动,按照“谁的事权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项目问题“收集甄别、交办督办、清零销号”闭环管理,各负其责、分级分类,聚力疏解问题,合力攻克堵点。省发展改革委派出由委领导带队的开复工指导服务保障小组,分赴11个市开展问题大起底,对发现的问题和诉求,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及时梳理研判、帮扶解决。去年以来为包括民间投资项目在内的重点项目,协调解决了土地、审批、征拆、市政配套等方面问题共180个。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供需有效衔接的重要保障,是资源优化配置的坚实基础,是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国民经济循环高效畅通、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省发展改革委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要部署,有序推进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信用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积极发挥信用对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
为深入推动政务诚信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牵头作用,省发展改革委召开了政务诚信建设专题培训会,赴晋城市、长治市调研,组织对有关省直部门和11个设区市开展政务诚信试评价,进一步完善了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案。按照2023年省营商环境考核工作要求,完成对11个设区市的政务诚信工作评价,并将结果报送省“放管服”营商环境领导小组。
为不断推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牵头编制并印发了《山西省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3年版)》和《山西省省级失信惩戒措施清单(2023年版)》,为归集公共信用信息和实施失信惩戒提供政策依据。同时,举办《山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出台一周年宣传活动,在大同市举办京津冀晋信用协同发展大会,营造了学条例、懂条例、守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

加强省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

省发展改革委持续加强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和评标专家队伍建设,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性、公正性。
精准施策,逐步提升管理效能。一是规范专家抽取。持续优化评标专家远程在线抽取系统功能,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全过程不见面自助抽取评标专家,从技术上杜绝人为干预评标专家的抽取、评标前专家名单泄露等问题的发生。二是强化考勤管理。开发省评标专家电子化考勤管理系统,支持人脸识别验证、高精度定位、在线签到签退,实现对评标专家参加评标活动考勤情况的智慧监督。三是加强评标专家培训。以招标投标领域政策法规、实务操作、法律风险防控等为主要内容,实现评标专家培训常态化,将培训作为提高评标专家队伍业务素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增强评标专家客观公正评标的自觉性。
精准管理,建立信用管理机制。为进一步规范评标专家有关评标行为,加强评标专家信用管理,2023年11月,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山西省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信用评价办法(试行)》,明确了评标专家3类70种不良行为和4种良好行为,以及对应的加减分值,健全了对评标专家的动态考核管理体系,初步构建起以信用评价为基础的新型评标专家监管机制。
严格考核,完善评标专家准入退出机制。一是严格资格审查。对于新申请加入省评标专家库的人员,建立省发展改革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联合资格审查机制,重点从申报人员的工作经历、业绩证明、职称证明和申报评标专业等方面开展资格审查,确保科学、规范选聘评标专家。二是严格评标专家考核。根据《山西省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规定,对省评标专家库2023年度聘期届满的3226名评标专家进行了续聘考核。根据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解聘的评标专家持有的评标专家证书同时作废,相关信息从省评标专家库中移除。

责编 王一凡

热点新闻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