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重点群体的创业帮扶力度,更好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太原市人社局近日联合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9家单位印发了《太原市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工作方案》,通过实施“八大计划”扎实推进重点群体创业工作。
实施“创业环境优化”计划。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优化市场主体登记办理流程,推行“照、章、税、金、保、医、银”数据一次采集,集成办理,企业开办“一网通、一窗办、半日结、零成本”。开展个体工商户智能审批,实现无人工干预。
实施创业主体培育计划。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各县(市、区)可开展创业训练营、创业项目推介等创业活动,提供项目指导、风险评估、商业实战模拟等“沉浸式体验”。支持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倾斜支持返乡农民工联合创办的企业承担高标准农田、农林文旅康融合发展、预制菜产业等项目建设,优先扶持吸纳农民工就业较多的龙头产业。
实施创业服务护航计划。加快构建政策咨询、信息发布、能力培养、融资支持等一体化创业服务机制。服务力量不足的县(市、区),可按规定运用就业补助资金,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基本公共创业服务。
实施创业培训赋能计划。健全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创业者自主选择的创业培训工作机制。广泛开展各类创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深入实施“马兰花”创业培训行动。举办农村创业创新培训班,开展农业经理人、返乡入乡创业创新者、种养加能手等5项专项培训行动以及高素质女农民培育试点工作。
实施创业政策扶持计划。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积极参与省创业融资中心创业担保贷款线上办理,试点县(市、区)重点推行电子化审批。优化业务审批流程,按照非必要不提供的原则,对能采用部门协同、大数据比对等方式获取的信息,可不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提升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效能,推动担保基金有效履行代偿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免除反担保要求。
实施金融产品助力计划。发挥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作用,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重点支持小微企业,切实加大信贷投放力度。
实施创业载体筑巢计划。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等创业载体要分别安排不少于30%的场地免费向自主创业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高校毕业生提供。加强各类创业载体交流合作,为重点群体搭建创业资源整合平台。
实施灵活就业支持计划。允许个人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灵活方式就业的劳动者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对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的,按规定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责编 徐雪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