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推进高等教育“百亿工程”,2024年我省安排高等教育“百亿工程”40亿元,重点支持四个方面工作。
2023年,为规范和加强支持高等教育百亿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联合省教育厅出台《高等教育百亿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规定2023—2025年省财政将采取“因素分配、项目管理、绩效评价、滚动编制”的原则,结合项目需求,统筹教育、科技和人才等各类资金100亿元,按3∶4∶3比例分年度给予支持。
今年安排的40亿元将重点支持四个方面:支持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聚焦一流目标,每校再培育1—2个具备冲击“双一流”潜力的学科,带动一批学科提档升级,培育一批院士、杰青、长江学者等高端人才团队,在若干学科领域和方向上达到世界一流水平,综合实力跃居全国百强;支持中北大学、山西医科大学等博士学位授权高校,坚持一流标准、汇聚一流队伍、培养一流人才、产出一流成果,各自聚力培育1—2个优势学科,在“双一流”核心关键指标上实现突破,把学校建成行业知识创新引领高地、行业精英人才成长摇篮、行业科技进步发源地,力争跻身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支持非博士学位授权高校,秉承“不求最大,但求最优,但求适应社会需要”的办学理念,紧扣产业需求,开展高水平应用型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优化学科专业及课程设置,加强特色产业学院实践探索,构建产教深度融合育人新模式;支持实施“揭榜挂帅”项目,重点支持在重量级人才团队、重点学科专业、重要平台载体、重大标志性成果取得突出成效的高校。
责编 王一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