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官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入口 山西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入口 运城视听网 举报邮箱:0359st@163.com |
一、受理范围 |
境内网站平台上编造传播的损害企业及企业家名誉的虚假不实信息。 |
二、受理条件 |
举报需由涉事企业或涉事企业委托的代理人提起。 填写要求 |
三、举报处理 |
相关举报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转交各地网信部门、各网站依法依规研处、答复。 |
四、材料转交 |
举报主体提交的身份信息、证明证据等举报材料将同步转交负责审核研处的相关地方网信部门、相关网站依法使用处理。 |
五、注意事项 |
1.举报主体应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身份及证明证据。 3.举报人应按照提示要求填写举报信息,提供举报材料。请勿就同一事项重复举报。 4.提倡实名举报,请留下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工作人员和您取得联系。 5.举报邮箱:0359st@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