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陆县人民检察院干警走进各中小学、医院等场所,积极开展强制报告制度专题宣传活动。
活动中,检察干警深入医院、学校等多家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单位、场所,通过张贴《强制报告制度》海报、普法宣讲、现场咨询等方式,向老师、医护人员、社区工作者等可能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人员,重点讲解了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时由谁报告、哪些情况需要报告及通过何种方式报告等内容,还结合典型案例介绍了履行和不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法律后果,切实增强义务主体的报告意识和责任担当。
下一步,平陆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强制报告制度落实监督,加大宣传力度,不断丰富宣传主体,同时加强与教育、卫生、民政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机构的沟通协作,让强制报告成为社会共识,让更多人成为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员”和“践行者”,让侵害未成年人的“黑手”无处遁形,用心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什么是强制报告制度?
强制报告制度是指负有报告义务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接到涉及未成年人的检举、控告或者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受理、处置,并以适当方式将处理结果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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